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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双方共同审请的公租房,离婚后还可以住吗?
释义
    夫妻双方共同审请的公租房,离婚后还可以住吗?夫妻双方共同审请的公租房,离婚后还可以住吗一、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居住的公租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离婚后,双方均可承租:1、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2、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3、一方婚前借款投资建房取得的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4、婚后一方或双方申请取得公房承租权的;5、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因该承租房屋拆迁而取得房屋承租权的;6、夫妻双方单位投资联建或联合购置的共有房屋的;7、一方将其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交回本单位或交给另一方单位后,另一方单位另给调换房屋的;8、婚前双方均租有公房,婚后合并调换房屋的;但是,由于夫妻离婚后如果继续住在一起,难免发生纠纷。所以,法院在分割公租房时,一般会将房屋的租赁权归一方享有。二、再次提醒,公租房的产权不属于夫妻,因此法院分割时,对对承租权进行分割。总体来说,法院在分割公租房时,一般考虑以下因素:1、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抚养子女是一件艰巨的事情,在分割租赁权时,首要考虑的就是抚养孩子一方的利益;2、男女双方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实际生活中,女方总是处于一种弱势的地位,从保护女性的角度出发,照顾女方;3、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4、照顾无过错一方。当然,如果将房屋的承租权判给一方,另一方的生活将会受到严重影响的话,法院还是会将房屋的承租权判给双方,在判决时会根据实际情况分割各自使用居住的房间面积大小。在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对公房的使用、承租问题发生争议,自行协商不成,或者经当事人双方单位或有关部门调解不成的,人民法院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予以妥善处理。由于公租房是公家的房子,租住人没有房子的产权,法院只会判决由哪一方继续使用,不会涉及到房子的产权问题。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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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8: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