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合作作品认定的方式:由二人以上共同创作,且合作创作人在创作过程中,各部分的创作成果应连贯且相互承接照应的情况下,应当认定该作品为合作作品,且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应当共同行使。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九条 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四条 合作作者之一死亡后,其对合作作品享有的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由其他合作作者享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