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兴趣班不上课又不退费违法吗 |
释义 | 退费方法:报名培训班后,若要退费,可与培训机构协商,如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民法典》第496条。格式条款使用需公平原则,提供方应提示对方重要条款并说明,否则对方可主张该条款无效。 法律分析 若当事人报名了培训班,之后想退费的,可以使用以下方法进行退费:如果双方当事人之间有合同的,可以先与培训机构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冲裁协议申请仲裁,如果没有仲裁协议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拓展延伸 兴趣班退费政策是否合法? 兴趣班退费政策的合法性取决于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合理退费的权利,如果兴趣班未履行课程承诺,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费。然而,如果兴趣班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不退费的情况,并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那么兴趣班的退费政策可能是合法的。因此,对于退费问题,消费者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在报名前了解兴趣班的退费政策。如果有争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具体的法律意见和解决方案。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对于报名兴趣班后想要退费的消费者,可以采取以下方法:如双方有合同,可先与培训机构协商;如协商不成,可根据冲裁协议申请仲裁;如无仲裁协议,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消费者在退费问题上享有合理权益,但需注意阅读合同条款并了解兴趣班的退费政策。如有争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具体法律意见和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修正):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二条 民办学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分立、合并民办学校的; (二)擅自改变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的; (三)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的; (四)非法颁发或者伪造学历证书、结业证书、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 (五)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六)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办学许可证的; (七)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 (八)恶意终止办学、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修正):第八章 变更与终止 第五十六条 民办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根据学校章程规定要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 (二)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 (三)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修正):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一条 民办学校在教育活动中违反教育法、教师法规定的,依照教育法、教师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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