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生证明改姓氏的流程是什么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新生儿姓名更改的相关规定和流程。若原出生证上的姓名与实际出生时不同,需要去医院重新更换一个出生证;落户后想改名,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更改申请,但需满足一定条件和提供相关材料。具体流程包括去公证处办理个公证、去孩子户籍所在的派出所办理姓名更改、去报社做个出生证的遗失申明、补办出生证等步骤。 法律分析 新生儿在落户时,需要确保其出生证上的姓名与实际出生时相同。若落户前想改名,需要去医院重新更换一个出生证;落户后想改名,若有正当理由,可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更改申请。 换发《出生医学证明》主要是指原签发机构因为当事人或签发机构责任导致原《出生医学证明》无效,或由户口登记机关提供相关证明不能进行出生登记而需变更新生儿姓名的。 首先户口本上的姓名要是更改后的。更改如果涉及姓氏,要去公证处办理个公证,公证的时候要夫妻两人一起去,带上孩子的出生证,户口本,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然后带以上材料,加公证书到孩子户籍所在的派出所,办理孩子的姓名更改。如果不涉及姓氏更改,则直接带以上材料(不需公证书),去孩子户籍所在的派出所办理更改即可。 然后去报社做个出生证的遗失申明。记得抄下出生证号。然后夫妻双方一起去当时生孩子的医院,带上登有遗失申明的报纸,夫妻双方和孩子的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由医生帮忙补办即可。补办的时候可以和医生说明,按户口本上的姓名写。但是如果涉及到更改姓氏的,要夫妻双方写个说明,即日后如发生任何事情,与医院无关。 结语 新生儿的姓名在落户时需要与实际出生时相同,若在落户前或落户后想改名,则需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换发《出生医学证明》是指原签发机构因责任导致原证明无效或户口登记机关无法进行出生登记而需更新姓名的情况。若要更改姓名,需提供相关证明并前往相关部门办理。同时,夫妻双方还需前往医院补办出生证遗失申明。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1958-01-09)\t第七条\t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户口登记条例(1958-01-09)\t第九条\t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12-29)\t第五十五条\t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办理房屋权属关系变更、户口迁移等涉及老年人权益的重大事项时,应当就办理事项是否为老年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进行询问,并依法优先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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