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采购保健食品需要索取国家有关部门发放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证明。保健食品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经必要的动物或人群功能试验,证明其具有明确、稳定的保健作用;2、各种原料及其产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3、配方的组成及用量必须具有科学依据,具有明确的功效成分。4、标签、说明书及广告不得宣传疗效作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二十七条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提供国家标准编号。 食品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的限量规定及其检验方法与规程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屠宰畜、禽的检验规程由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