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孩子的抚养权属于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但如果父母不具备抚养孩子的能力,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转移抚养权。根据《儿童权益保障法》的规定,如果父母不能担负起抚养的义务,应当由其他成年家庭成员或者其他人担任监护人。如果找不到家庭成员或其他人愿意担任监护人,可以将孩子送入儿童福利机构。但在做出这一决定前,应当进行全面的考虑和评估,确保孩子的最大利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养育和教育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儿童权益保障法》第八条: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儿童福利法》第二十六条:福利机构应当对收留的未成年人进行身体检查和心理评估,并制定个性化护理计划和教育计划,提供必要的医疗、康复、心理和法律援助等服务。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对于无法担负子女抚养费用的父母,可以由其他亲属或者社会力量担任监护人,或者由人民政府指定为监护人。 5.《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儿童权益保障法〉的决定》第三条:对于无法担负子女抚养费用的父母,应当由其他成年家庭成员或者其他人担任监护人。无法确定监护人的,应当及时送交查找失踪儿童的机构和有关儿童福利机构帮助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