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提供餐生病是否属于工伤? |
释义 | 单位提供餐生病算工伤,但只限于工作时间和岗位,突发疾病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其他时间、地点因疾病死亡不算工伤。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以及在维护国家、公共利益活动中受伤,或因军队服役致残并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都视同工伤。 法律分析 单位提供餐生病算工伤。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48小时内死亡的,属于工伤其他时间、地点因疾病死亡不属于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拓展延伸 单位提供的餐食导致员工生病,是否可视为工伤? 根据劳动法和相关法律规定,单位提供的餐食导致员工生病的情况是否可视为工伤需要进行具体分析。首先,工伤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导致的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如果员工因食用单位提供的餐食而患上职业病,例如食物中毒或食物过敏等,可以认定为工伤。然而,要满足工伤认定的条件,需要证明餐食是由工作岗位所致,而非个人原因引起的。此外,还需要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和证据支持。因此,单位提供的餐食导致员工生病是否可视为工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认定。建议受伤员工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并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指导。 结语 单位提供的餐食导致员工生病是否可视为工伤,需根据具体情况评估和认定。根据劳动法和相关法律规定,工伤是指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导致的意外伤害或职业病。若能证明餐食是工作岗位所致,非个人原因引起,且提供相关医疗证明和证据支持,则可认定为工伤。建议受伤员工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并咨询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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