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卫生许可证需要年检吗 |
释义 | 卫生许可证每年须经年检有效,卫生行政部门对持有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一次全面的卫生审查和验证。审查后按卫生部统一要求的执法文书填写审查记录,在卫生许可证上贴(盖)有效凭证。有效凭证由省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监制。 年度卫生许可证复核工作,需要提供以下复核资料: 1、卫生许可证申请书及原卫生许可证正、副本及复印件各一份; 2、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明(花名册、健康证复印件); 3、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还须提供有关卫生检验机构出具的本年度最近1次的《卫生检验报告》; 4、餐饮业提供餐饮具消毒效果监测报告; 5、公共场所要提供室内空气质量报告、水质检验报告、各种洁具、用具等检验报告; 6、二次供水单位提供年度水质检验报告; 7、卫生监督员现场审核意见书一份。 8、提供病媒生物委托书及作业计划,未委托的请说明情况。 另外如果申请食品卫生许可证时,申请人应当向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资料: 1、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书格式文本; 2、法定代表人、业主(生产负责人)资格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生产场地平面图、生产工艺流程图及卫生防护设施图; 6、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培训资料证明; 7、食品生产单位还应当根据产品的特性和有关规定分别提供产品原料、配方以及包装材料、标签、说明书、产品样品及产品安全性评价资料和产品标准,试产样品连续三次卫生检验合格证明。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法律依据 《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并按照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申请手续;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承担食品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责任。 第十一条 任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申请卫生许可证的,应当符合相应的食品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具有与其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条件。 第二十五条 卫生许可证应当载明:单位名称、地址、许可范围、法定代表人或者业主、许可证编号、有效期限、发证机关(加盖公章)及发证日期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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