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车辆在道路上发生事故后,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不按规定使用警示灯光的,罚款200元记3分; 2、机动车在发生故障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罚款200元记3分; 3、机动车在发生事故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罚款200元记3分; 4、机动车超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罚款100元记1分; 5、机动车夜间会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罚款100元记1分; 6、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口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罚款100元记1分;7、机动车变更车道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罚款100元记1分。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第三条 第十一项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