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铜陵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基准价格如何计算?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铜陵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基准价格计算方法和补偿方式。货币补偿是通过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货币金额,市场评估价、商品房交易均价和重置价都是拆迁补偿的法定依据。产权置换分为价值标准产权置换和面积标准产权置换两种方式。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则是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在房屋拆迁过程中,相关部门必须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征收程序,并保障拆迁居民的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一、铜陵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基准价格计算方法: (1) 房屋拆迁货币补偿 = 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 × 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 房屋拆迁补偿差价 = 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 × 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 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补偿方式: 1. 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货币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 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上述三种价格都是拆迁补偿的法定依据,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 2、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3、两者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顾名思义,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与其他诸多客观因素,导致房价和地价的虚高,因此造成了诸多不能够单单用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解决的问题,所以就出现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在近几年中国家在发展的过程中也是会征收公民的土地或者房屋的,因为拆迁会关系到千家万户的日常生活,同时也是会涉及到千家万户的自身利益,所以在进行征收程序时一定要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去进行的,如果在征收房屋过程中出现了任何的违规行为也是可以进行投诉的。 拓展延伸 标题:['2. 铜陵市房屋拆迁补偿有哪些方式?'] 根据我国《拆迁法》规定,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保障其居住权、使用权和财产权。而铜陵市作为我国一个历史文化名城,对于拆迁补偿政策也有一定的规定。根据我国拆迁补偿的相关规定,拆迁补偿的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货币补偿:拆迁人应当将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值,折合成货币并支付给被拆迁人。这是拆迁补偿的主要方式,适用于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值较高的情况。 2. 房屋调换:对于被拆迁人的住房困难问题,拆迁人可以进行房屋调换,将被拆迁人的原住房调换为拆迁人提供的住房。 3.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对于被拆迁人的停产停业损失,拆迁人应当给予补偿。具体补偿方式应根据停产停业期间被拆迁人的损失情况进行评估。 4. 公共设施建设补偿:拆迁人应当将被拆迁人的公共设施建设费用纳入拆迁补偿范围。 5. 拆迁安置费: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的拆迁安置费用进行补偿,包括过渡性安置费和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等。 6. 政策性安置费:拆迁人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政策规定,对被拆迁人进行政策性安置。 需要注意的是,拆迁补偿的具体方式应根据不同情况综合考虑,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同时,拆迁补偿款应专款专用,用于被拆迁人的合法利益。 结语 拆迁补偿的方式因情况而异,但无论选择哪种方式,都应该遵循公开公正的原则。对于拆迁补偿的计算方法,应该充分了解市场情况、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以保障自己的权益。同时,拆迁补偿的方式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以最大程度地保障拆迁双方的权益。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章 征收决定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章 征收决定 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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