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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撤回起诉还需要等六个月吗
释义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如果一方起诉离婚,判决不准离婚,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所以,只要一方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没有新情况、新理由,一方需要在上一次判决六个月之后再次起诉,六个月的时间限制与第几次起诉离婚无关。但如果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原告又发现了新情况或者有新的理由,并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在上次判决之后又出现了新的情况或者理由,比如一方有家庭暴力的行为,则再次提起诉讼离婚的时间,可以不受六个月的限制,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应当受理。
    一、起诉离婚法院能否不受理
    当事人起诉离婚,法院不予受理的条件包括:
    1、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3、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二、第二次起诉离婚没有叛离再起诉需要多长时
    第一次起诉离婚失败到第二次再起诉要经过六个月的时间,因为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但如果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则不受六个月期限的限制,随时可以提出第二次离婚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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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5:4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