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起诉被驳回后再次起诉要多久 |
释义 | 离婚被驳再次起诉需要六个月。但只有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才会受到前述时间条件的限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依法认定撤诉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起诉离婚到一半想放弃怎么办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对于离婚案件的撤诉还有比较特殊的规定,民诉法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也就是说,对于离婚案件,原告想要撤诉,直接向法院申请即可,但是,在撤诉之后,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出现,要经过六个月之后原告才能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二、什么情况下离婚诉讼法院不予受理 离婚诉讼法院不予受理的情是: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提起离婚诉讼; 2、判决不允许离婚、调解和解的离婚案件,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再次起诉; 3、原告撤诉或者按照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六个月内有新情况、新理由再次起诉。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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