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要进行医保报销是需要提前准备好相应的材料的,然后再按照流程办理报销。 一、医保报销要准备哪些材料 医保报销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门(急)诊:收据、药品处方、检查治疗费明细; 2、住院费用:收据、费用清单、结算单、医学诊断证明; 3、各种检查化验报告单都必须附明细。 二、医保报销流程是怎样的 医保报销流程如下: 1、入院时:有医保的患者,凭身份证办理社保登记手续,然后到病房住院。 2、出院时:医生安排患者出院,凭入院登记表及身份证到住院收费处办理出院结算手续。 目前已经简化了报销流程,患者不需要去社保中心报销,可以直接在医院现场结算的。 所谓医保住院报销--不是你垫付现金以后凭票据报销,而是在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住院时,出具医保卡,让统一的医保结算系统读取参保人资料,办理住院号,在出院结算时,医保系统就不收取你“该报销的”部分--统筹支付部分。 三、医保报销注意事项有哪些 医保报销注意事项有: 1、不在报销范围内的费用有: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特需医疗服务、健康体检费、医疗咨询、医疗鉴定、床位费、救护车费、近视眼矫形术、磁疗、美容整形、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等医保不予报销。 2、异地就医费用报销方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除异地安置人员外,其他人员只有在出差或探亲期间在外地发生的急诊费用可以按照北京相关规定予以报销,由所在单位经办人到区县医保中心办理报销。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