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务分包企业需要与工人签订个人劳动合同吗 |
释义 | 劳务分包企业不需要与工人签订个人劳动合同。 个人与劳务分包公司签订分包合同是无效的,个人是不具有劳务分包资格的,主体资格不符合条件,合同自然是无效的。 与劳务分包企业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合同具有两人以上,且各方均具有订立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 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订立不违反法律规定; 4、劳务分包合同的其他成立要件。 与劳务分包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流程具体如下: 1、合同预算部审核合同文字和结构、价款及价款调整(投标文件的经济标或项目价款计算书作为合同附件)、合同款支付、变更、签证、结算、奖惩等与项目成本有关的条款; 2、工程部门审核合同的工作范围、双方权利义务、技术、工期、进度、质量、保修等条款; 3、物质采购部审核材料(设备)的采购与供应的型号、数量、达到时间、装卸货责任、质量保证金等条款; 4、财务部审核签约公司名称、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发票形式、代扣代缴等与财务核算和纳税有关的条款; 5、法律部门(或法律顾问)分析判断合同风险、与法律相关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变更、解除、违约、索赔、不可抗力、诉讼等条款。 综上所述,劳务分包企业建筑工程的劳务作业,一直都是要求有相关资质的企业承包的,没有资质的企业是不能参与劳务作业的。个人也是不能以个人名义承接劳务分包的,除非农民建房这类简易、零星工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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