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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没结婚有孩子彩礼退吗
释义
    没结婚但是生了孩子的情况下,不需要退还彩礼。
    女方可不予退还彩礼的情形如下:
    (1)双方未登记结婚但是同居两年以上。
    (2)双方未登记结婚,同居也不满两年,但孕有子女。
    (3)女方接受的彩礼用于共同生活的支出。
    一、在什么情况下是不退结婚彩礼的
    以下几种情况下不用返还彩礼
    (一)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这种情形下一般不予返还,无论是理论上、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司法实践上还是风俗习惯上,认识是一致的。
    (二)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对该种情况确定不予返还,主要理由:
    首先,在当地广大农村地区,一贯将举行结婚仪式并共同生活视为男女结婚的标志。双方一旦结婚,就成为了一家人,婚约就自然的过渡到婚姻阶段,订立婚约的目的包括给付彩礼的目的都已经实现。接受彩礼的女方在人们的心目中,就由一个大姑娘变为了媳妇,其道德评价就会降低。根据习俗,在这种情况下,彩礼一般就不再返还;
    其次,两年的限制主要是基于诉权的时限原则。男女双方缔结婚姻,都是希望长期共同生活,如果双方不办结婚登记同居生活时间较短,双方订立婚约的目的没有实现,那么彩礼还是需要返还的。同居生活的时间限制,主要还是参照诉讼时效的规定来确定。
    (三)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
    男女双方同居生活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双方的“婚姻”生活因生育子女,而更加牢固,因生育子女而更能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家庭。如果双方解除这种所谓的“婚姻”关系,将会给女方造成更大的伤害。因此,确定这种情况下彩礼不再返还。
    (四)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一方面接受的彩礼已经在共同生活中花费掉,其权利的客体已经不存在,属于返还不能;另一方面彩礼用于共同生活,事实上已经与“夫妻”共同财产相混同,也不应当返还。
    二、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彩礼退吗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因此,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能要求退还彩礼。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但是已经共同生活两年以上、生育子女或者所送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一般不予支持。又分为三种情况:
    (一)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
    (二)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
    (三)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
    所以,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同居生活两年以上或者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一般情况下不能要求退还彩礼。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离婚了,彩礼钱需要还回去吗
    离婚一般不需要返还彩礼钱。
    但是男女双方离婚,符合以下条件的,男方可以主张返还彩礼:
    (1)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没有共同生活的;
    (2)男方因为给付彩礼而生活困难的。
    女方可不予退还彩礼的情形如下:
    (1)双方未登记结婚但是同居两年以上。
    (2)双方未登记结婚,同居也不满两年,但孕有子女。
    (3)女方接受的彩礼用于共同生活的支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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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14: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