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受伤者满足以下条件均可被视为九级伤残。其中九级伤残内的固定骨折主要指:一椎体粉碎性骨折,椎管内骨性占位;一椎体并相应附件骨折,经手术治疗后;二椎体压缩性骨折;骨盆两处以上骨折或者粉碎性骨折,严重畸形愈合;青少年四肢长骨骨骺粉碎性或者压缩性骨折;四肢任一大关节行关节假体置换术;双上肢前臂旋转功能丧失均达75%;双上肢长度相差150px以上;双下肢长度相差100px以上;四肢任一大关节(踝关节除外)功能丧失50%以上;一踝关节功能丧失75%以上;一肢体各大关节功能丧失均达25%;双足拇趾功能丧失均达75%;一足5趾功能均完全丧失;双足跟骨粉碎性骨折畸形愈合;双足足弓结构部分破坏;一足足弓结构完全破坏;手或者足功能丧失分值25分。 法律依据: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规定 一椎体粉碎性骨折,椎管内骨性占位; 一椎体并相应附件骨折,经手术治疗后;二椎体压缩性骨折; 骨盆两处以上骨折或者粉碎性骨折,严重畸形愈合; 青少年四肢长骨骨骺粉碎性或者压缩性骨折; 四肢任一大关节行关节假体置换术; 双上肢前臂旋转功能丧失均达75%; 双上肢长度相差150px以上; 双下肢长度相差100px以上; 四肢任一大关节(踝关节除外)功能丧失50%以上; 一踝关节功能丧失75%以上; 一肢体各大关节功能丧失均达25%; 双足拇趾功能丧失均达75%;一足5趾功能均完全丧失; 双足跟骨粉碎性骨折畸形愈合; 双足足弓结构部分破坏; 一足足弓结构完全破坏; 手或者足功能丧失分值2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