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劳动局调解不成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对仲裁裁决仍然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局包括劳动分局和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劳动分局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市制定的劳动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劳动仲裁就是指当我们遇到劳动纠纷的时候,无法通过双方协商的方式解决,于是选择向劳动局提起劳动仲裁,进行裁决和调解的方式。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是诉讼的必经程序,不经仲裁不能直接提起诉讼。另需注意,诉讼的应当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否则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仲裁裁决书即发生效力。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