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被收购后对员工的赔偿标准 |
释义 | 一、公司被收购后对员工的赔偿标准? 1、公司被收购不存在赔偿员工的情形,但是员工可以要求新公司继续履行原先签订的劳动合同。如果因公司收购而解除合同,员工则可以要求赔偿。如果是员工主动提出离职,无补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二、公司被收购合同如何履行? 1、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有效,劳动合同由继承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2、原劳动合同不继续履行的,应支付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支付,每满一年算一个月,不满6个月的算半个月,计算基数为,按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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