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睢宁城建计划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近年来,在丰富城市现代交通综合体系的过程中,睢宁县也提出了加快推进轻轨建设。其中,S2线是从徐州高铁站至观音机场,S2延长线则沿104国道由西至东,与高铁基本并行,延伸到沙集。设置10个站点,串联睢宁9镇。县交通运输局、项目设计单位已经和沿线的9个镇进行了多次的研商,并会同县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水利局对站点设置进行研商,基本确定了10个站点:双沟站、焦营站、苏塘站、王集镇站、开发区站以及睢宁西站和睢宁站,之后驶入高作站和沙集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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