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办理公证按下列程序进行:一、申请1、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2、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①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②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或其它有代理权资格(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的证明。③需公证的文书,如合同、遗嘱、毕业证等。④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⑤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它证明材料。二、受理①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②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③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④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三、收费: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按规定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公证费。四、审查:公证审查,是公证处在受理当事人的公证申请后,出具公证以前,对当事人申请办理的公证事项及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的调查核实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条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遵守法律,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