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什么是公租房? 公租房又被称为公共租赁房,所谓的公共租赁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二、公租房的特点——租售并举 在租赁5年期满后,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可以按以综合造价为基准确定的价格购买。购买后可以继承、抵押,不得出租、转让、赠予等市场交易。因特殊原因需转让的,由政府以购房价加利息回购,再作为公租房流转使用。 三、抚州市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一)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满5年; (二)家庭人均月收入在1000元以下; (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 四、公租房申请所需要的申请材料 (一)家庭收入情况证明(需提供家庭成员的收入情况 1、在职人员: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收入证明或银行发放工资存折; 2、退休人员:需提供银行发放养老金存折; 3、失业人员:提供领取失业金存折; 4、空巢老人家庭:需提供子女收入证明; 5、享受遗属补助:需提供遗属补助证明; 6、无业、下岗人员:需提供就业证原件,如未办理就业证的需由街道劳动保障所出具有效证明; 7、在读高校的子女:需提供学校证明或学生证原件。 (二)房产证、公房租赁证等家庭住房状况证明(需提供复印件)。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需提供复印件)。 (四)需提交的其他证明(需提供复印件)。 五、公租房的申请程序 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及复印件,直接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住保部门登记,就能进入公租房的轮候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