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哪里办理离婚公证? |
释义 | 当事人办理离婚公证,应到其住所地的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当事人应提交的材料:当事人双方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其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由公安派出所出具记载当事人自然情况(即: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及其住址)的证明;离婚证书原件(包括已生效的离婚调解书、离婚判决书)。如离婚证书遗失的,可到原婚姻登记机关补发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当事人办理离婚公证,应到其住所地的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一、农村宅基地房子如何办理公证 宅基地房子办理公证具体如下: 1、提交公证申请。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宅基地证书和房屋权属证书、个人身份证件及其他相关材料; 2、公证事项的受理。公证处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予以受理; 3、缴纳公证费用。按照公证处提供的收费标准,缴纳公证费用; 4、公证事项的审查。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的同时,必须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公证处也有权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 5、出具公证书。公证处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应当出具公证书。公证书按司法部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公证行为会产生证据上的效力,经公证的事项,可以直接作为证据使用。 二、生前遗嘱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2、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3、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到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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