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析: 可以的,凡属异地死亡者,其尸体原则上就地、就近尽快处理。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运往其他地方的,死者家属要向县以上殡葬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并出具证明后,由殡仪馆专用车辆运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应当实行火化的人员在异地死亡的 应当就地火化;死亡地无火化殡仪馆的 应当就近火化。因特殊原因 丧主或者死者生前所在单位需要将遗体运回死者生前居住地火化 应当持死者生前居住地市县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经死亡地市县级以上政府部门批准。(2)申报条件:外地人员在宁波市死亡后 要求运回原籍火化。(尸体的运送 除特殊情况外 必须由殡仪馆专用车辆运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承办。)(4)申报资料;1死者亲属或死者生前所在单位的书面申请2公安或卫生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3死者原籍县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在本地死亡的外地人运回原籍火化)4死者身份证(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