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办理离婚条件? |
释义 | 离婚登记的程序包括三个步骤:受理、审查和登记。在受理阶段,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的监誓下签名。审查阶段主要是对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检查,确保其齐全、规范和有效,并询问相关情况。符合离婚条件的当事人将在这一阶段当场办理登记手续并领取离婚证,而不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将被告知不予登记并当场解释理由。 法律分析 1、受理: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2、审查: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询问相关情况。3、登记: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拓展延伸 在成都办理离婚需要遵循一定的手续和法律程序。首先,双方需要准备好离婚协议书,并在当地的民政局进行登记。在办理手续时,双方需要提供身份证明、结婚证等相关文件。此外,如果有未成年子女,还需要制定子女抚养协议并进行公证。在办理离婚过程中,双方可以选择自行协商解决财产分割问题,或者通过法院进行诉讼。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成都的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必须达成一致意见,并保证离婚自愿、无强迫等情况存在。办理离婚手续及法律程序可能因个案而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指导。 结语 成都办理离婚的程序如下: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询问相关情况。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不符合条件的当场解释理由。办理离婚需提供身份证明、结婚证等文件,如有未成年子女,需制定子女抚养协议并公证。财产分割可协商或诉讼解决。务必确保双方自愿且无强迫情况存在。具体手续和程序需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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