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银行卡被冻结,通常有三种情况,一是银行借贷逾期;二是涉及民事官司;三是经济及其他违法犯罪涉案。在一般民事 诉讼 案件中,为防止被告隐匿或转移财产,逃避 债务 ,只要原告提出申请,缴纳一定比例 保证金 后,经法院裁定,可以对被告财产(含银行存款)进行冻结或查封。那么如何解冻银行卡呢?有两种方式,一是判决之前,原被告双方经调解,达成一致,或得到原告谅解的,由原告提出解冻申请,经法院裁定,可以解除冻结;二是在官司判决之前或者之后,被告完全履行了偿还义务,法院必须在结案后规定时限内解除冻结。但是,一般民事诉讼案的解冻都必须由法院执行,其他任何人和单位包括银行都无权解冻。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