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死了是不是不用还钱了 |
释义 | 看情况:其 一、债务人死亡,其遗产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的,由该继承人在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其 二、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债务人的遗产来偿还债务。其 三、债务人没有遗产的,则不用再偿还债务,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终结。 一、债务人死亡其债务的被告人是哪些? 债务人死亡其债务的被告人可以由以下情况确定: 1.债务人死亡的,其遗产继承人应当以其继承的遗产为限为被继承人偿还债务,其遗产继承人是被告; 2.没有遗产的,如果债务有保证人的,应当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是被告; 3.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死亡后应当由其配偶承担债务,其配偶是被告; 4.如果没有以上情形的,债权债务消灭,不需要再还。 二、人去世债务怎么办 一、债权人去世后的债权可以作为遗产进行继承,债务应当向继承人偿还。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被继承人的债权,在遗产继承时只要是属于公民的合法收入就可以作为遗产,分配给继承人。因此继承人可以向债务人主张债权。 二、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还可以向以下人员主张欠款: 1.债务人死亡的,其遗产继承人应当以其继承的遗产为限为被继承人偿还债务; 2.没有遗产的,如果债务有保证人的,应当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死亡后应当由其配偶承担债务。 4.如果没有以上情形的,债权债务消灭,不需要再还。 三、父母一方有债务,对于子女有影响吗 看情况: 一、父亲作为债务人死亡,儿女没有放弃继承的,父亲所欠的债务对儿女有影响,由儿女在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 二、儿女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父亲的遗产,父亲所欠的债务对儿女没有影响。 三、父亲在世,如果被诉至法院,在有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的情况下,会被法院拉入失信人员名单,对儿女有影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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