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包括额外的生活费用以及对生产和生活管理的优惠待遇。第三级残疾属于轻度残疾,一般地方的补贴在100-200之间。根据当地的政策标准,没有针对第三级残疾的财政补贴,主要是生产,生活和经营的优惠条件。残疾人生活补助金主要用于补贴残疾人的额外生活费用。如果条件允许,可以逐步扩大到低收入残疾人和其他有困难的残疾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七条 全社会应当发扬人道主义精神,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 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残疾人提供捐助和服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做好所属范围内的残疾人工作。 从事残疾人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努力为残疾人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