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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2、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个体工商户,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3、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粘贴在税务登记表的相应位置上。
    4、注册地址和实际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
    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需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
    如实际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的,请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5、个体工商户跨区(市)设立的分支机构或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办理税务登记时,应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十六条 登记机关和有关行政机关应当在其政府网站和办公场所,以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个体工商户申请登记和行政许可的条件、程序、期限、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收费标准等事项。
    登记机关和有关行政机关应当为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和办理登记提供指导和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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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5:3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