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不需要。 招人代办需持委托人书写的委托书(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和委托事宜)、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方能办理。 出具证明材料的手续,单位、部门或个人需要由人事档案部门出具证明材料时,需履行以下手续: 首先,由有关单位(部门)开具介绍信,说明要求出具证明材料的理由,并加盖公章; 其次,人事 档案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利用者的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最后,证明材料由人事档案部门有关领导审阅,加盖公章,然后登记、发出。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 第十八条 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1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 (组织人事)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