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对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的处罚措施有哪些? |
释义 | 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处罚及立案标准:违法行为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行为将被立案追诉。盗伐森林或其他林木的行为,若涉及一定数量的树木,则应立案追诉。非法占有目的下的盗伐森林或其他林木行为也适用立案追诉。林木数量以立木蓄积计算,幼树指胸径五厘米以下的树木。 法律分析 一、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如何处罚 1、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四条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立案标准 1、违反国家规定,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应予立案追诉。 2、盗伐森林或者其它林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盗伐二至五立方米以上的; (2)盗伐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以上的。 3、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盗伐森林或者其它林木”: (1)擅自砍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2)擅自砍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3)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采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4、本条和本规定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规定的林木数量以立木蓄积计算,计算方法为:原木材积除以该树种的出材率;“幼树”,是指胸径五厘米以下的树木。 结语 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行为严重损害了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对于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行为,一经定罪,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的处罚。若情节严重,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对于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其他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及其制品的行为,应予立案追诉。对于盗伐森林或其他林木的行为,涉及一定数量标准的,也应予立案追诉。这些法律规定旨在保护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和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和可持续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修订):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收购、加工、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等非法来源的林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收购、加工、运输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可以处违法收购、加工、运输林木价款三倍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修订):第六章 经营管理 第六十五条 木材经营加工企业应当建立原料和产品出入库台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加工、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等非法来源的林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修订):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伪造、变造、买卖、租借采伐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证件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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