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伤害的证据主要有哪些 |
释义 | 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因此故意伤害罪的证据,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第一、证明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的证据。主要查证犯罪嫌疑人的年龄,对于是否已满14周岁、16周岁和18周岁边缘年龄的查证,应当广泛收集相关证据,如出生医学证明或相关的证人证言等; 第二、证明犯罪嫌疑人,具有犯罪故意的证据,如犯罪嫌疑人及其同案犯的供述和辩解、被害人陈述、现场目击人的证言等; 第三、证明犯罪嫌疑人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方式和手段的证据,如伤情检验报告、医院病历资料、手术记录、护理记录;证明被害人的伤害部位、伤口特征等; 第四、要注重在案发现场,或从犯罪嫌疑人住所、身体、指认处、抓获时所穿衣服上,发现能与案件联系起来的物证、书证的收集,如犯罪嫌疑人遗留的作案凶器、足迹、血迹、体液、毛发、衣服等,根据相关搜查笔录、提取笔录、辨认笔录、刑事照片以及血型、指纹、DNA、药物鉴定等鉴定结论来收集证据。 一、去派出所告强奸罪需要什么证据? 去派出所告强奸罪需要的证据: 1、男性的毛发、被害女性身体上的伤痕、留在女性体内的男性精液、留在床上的男性精液; 2、被害人陈述、被告人辩解和证人证言; 3、对被害人进行法医鉴定的鉴定意见。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二、强奸罪可以怎么告 强奸罪是公诉案件,如果被害人遭遇了强奸侵害的,是需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的。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收集必要的犯罪证据。 强奸罪立案需要的证据一般主要有以下几种: 1、被害人陈述。被害人所作的陈述,是证明强奸行为存在的直接证据。 立案的条件需要有犯罪事实,被害人的陈述是证明犯罪事实存在的证据。 2、犯罪嫌疑人供述、辩解。立案的条件需要有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为直接主体,其证据较为直观。 3、发现场遗留的物证:如或可证明有性行为发生的场物品类证据,如遗留有嫌疑人、受害人精斑、血迹、毛发或者体液混合物的避孕套、床单、被套、枕巾、枕套、纸巾等物品,这类物证一般需要结合鉴定结论予以印证。 4、受害人可能遭受暴力的物品类证据,如被撕扯破的衣物、衣扣等;遗留的刀具、棍棒等凶器等。 5、受害人可能遭受性侵害且遗留有加害人体液的内裤、衣服、卫生巾等物品。 6、现场遗留的饮料、水杯、针管、针剂或者酒瓶、酒杯中等其他物证。 如在麻醉类强奸案件中,存在加害人在饮料中添加春药、麻醉剂的现象,此类物证也需要结合鉴定结论等其他证据予以印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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