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接受到公安局询问通知书,因离其公安局的地方比较远,不去可以吗 |
释义 | 派出所异地传唤不符合法律规定,可不去,如侵犯权益可向法院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7、18、119条,基层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中级法院管辖重大涉外、有重大影响或最高法院确定的案件。起诉需满足原告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明确被告、具体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且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和管辖。 法律分析 广东建升律师事务所刘潮生律师解答:派出所异地传唤,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不去,要是侵犯合法权益可以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拓展延伸 放弃前往公安局接受询问的后果 放弃前往公安局接受询问可能会带来一系列严重后果。首先,公安机关可能会视其为不配合调查,可能会采取进一步的法律行动,如发出传唤令、强制带走等,以确保其出庭接受询问。其次,放弃前往可能会给人留下不配合、有罪的印象,这可能会对其声誉和信誉造成严重影响。此外,如果在调查中有关键的证据需要其亲自提供,放弃前往可能会导致证据不完整,进而影响案件的调查和审理。最重要的是,放弃前往可能会使其错过为自己辩护、提供解释和证明清白的机会,从而增加了被认定有罪的风险。因此,建议您认真对待公安局的询问通知书,尽可能配合调查,并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前往接受询问,以维护自身权益。 结语 广东建升律师事务所刘潮生律师指出,派出所异地传唤不符合法律规定,可选择不去,并可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然而,放弃前往公安局可能带来严重后果,包括被视为不配合调查、影响声誉和信誉、证据不完整、增加被认定有罪风险等。建议您认真对待通知书,尽可能配合调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第四章 处罚程序 第一节 调查 第八十一条 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被侵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人民警察的回避,由其所属的公安机关决定;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上一级公安机关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社会矛盾,增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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