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做了人身伤残险鉴定结果不服在提出复议可以吗? |
释义 | 做了人身伤残险鉴定结果不服在提出复议不可以,委托人对人身损害伤残鉴定结果不服的,不能申请复议,当事人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人身伤残险鉴定注意事项: 1、一定要带上自己的保险合同或者《人参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到法医鉴定中心。避免出现标准不一,而无法得到赔付的情况; 2、意外伤残赔付的出险日期以达到伤残标准的时间为准,即生成鉴定报告的时间为准。如果保单的缴费期临近,请注意在缴费期前做好鉴定并申请理赔,避免多交一次保费; 3、如条件允许,可叫上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一同鉴定; 4、鉴定时务必采用客观的,有相关指标的检查来确定伤情。尽量避免主观的检查。比如,双眼失明的鉴定时,最好采取眼部电生理检查,如没有电位反应,即可表明失明。仅采用被检查人的主观感受的话,难免有作假的嫌疑; 5、鉴定时务必真实反映被检查人的真实情况。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办案机关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委托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 (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三)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四)办案机关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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