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居住权设立后是否可以随意解除? |
释义 | 居住权可撤销,包括放弃或到期,但有两种情况可撤销居住权:故意侵害住房所有权人及亲属的人身权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害,以及对住房安全等严重影响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 法律分析 居住权是可以撤销的,居住人放弃居住权或是居住权到期的算是常规居住权消灭。有以下两种情况可以撤销居住权: 1、故意侵害住房所有权人及其亲属的人身权或者对其财产造成重大损害的; 2、危及住房安全等严重影响住房所有权人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拓展延伸 居住权设立后的解除条件和限制是什么? 居住权设立后的解除条件和限制取决于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合同条款。通常情况下,居住权的解除可能受到以下条件和限制的约束: 首先,根据法律规定,居住权可能受到一定的时间限制。例如,某些居住权可能在特定时间段内有效,超过该时间段后可以随意解除。 其次,解除居住权可能需要符合特定的条件。这些条件可能包括违反合同条款、违反法律规定或危害他人权益等。在这种情况下,解除居住权可能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或经过法律程序的审查。 此外,合同中可能还规定了解除居住权的特定程序和通知要求。可能需要提前通知对方一定的时间,或者遵循特定的解除程序。 总之,居住权设立后的解除条件和限制是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而定的。具体情况可能因国家、地区和合同条款而有所不同。因此,在解除居住权之前,建议您仔细阅读相关法律规定和合同条款,并在需要时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结语 居住权的撤销条件和限制取决于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合同条款。一般来说,居住权可能受到时间限制,可能需要满足特定条件,并可能需要遵循特定的解除程序。在解除居住权之前,请仔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合同条款,并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