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用卡诈骗,被骗人是要还钱的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信用卡诈骗,被骗人是需要还钱的。信用卡还款方式如下: 1、行内还款。发卡行柜台、ATM、网上银行、自动转账、电话银行还款等方式。还款后,信用卡额度即时恢复,款项一般在当天系统处理后,即可入账; 2、手机还款。手机是一种移动金融系统个人支付终端,既可以用来直接刷卡还款,也可以进行转账等业务; 3、便利店还款。主要是通过安装在便利店中的“拉卡拉”智能支付终端完成还款。一般到账时间需2到3个工作日,同时利用这种方式还款免收取手续费; 4、网络还款。百度钱包、银联在线、快钱、盛付通、支付宝、易付宝等。选择不同的平台和银行,收费标准和款项具体到账时间均有所不同; 5、跨行转账,同城跨行、异地跨行等两种方式。无论是何种方式进行转账或者汇款,汇出行将收取一定的费用,同时款项在到账的时间和还款便捷程度上都不如同行内还款、网络还款、便利店还款等方式; 6、柜面通。指各联网金融机构发行的银行卡,通过在银联交换中心主机系统注册的他行银行网点柜面,进行人民币活期存取款交易; 7、信付通智能刷卡电话。是中国银联自主研发,通过银行卡检测中心认证,并由中国银-联跨行信息交换网络提供金融服务支持的创新电子产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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