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主次责可以代位求偿。不管是主要责任,还是次要责任,满足代位求偿条件的,可以行使代位求偿权。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可以申请代位求偿:另一边的车辆没有投保;另一方没有经济能力进行补偿;另一方故意拖延或者拒绝支付有关赔偿的;另一方拒绝签署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证据证明,在另一方逃跑后,肇事逃逸的车辆信息。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求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 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