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证人享有追偿权吗 |
释义 |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享有追偿权,即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一、保证保险合同纠纷可以追偿保费吗 可以。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保证人在履行了保证责任之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此即保证人的追偿权。常见的如贷款保证保险合同,当保险公司向债权人(也是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履行了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也即保险合同的投保人)追偿,追偿的数额应当为其所承担的保险责任的数额。 二、担保人的资格要件都有哪些 担保人的资格要件有: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即符合要求: 1、与本案无牵连; 2、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不受限制; 3、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4、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5、无明显违约记录。担保人和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担保合同。 三、债务追偿权纠纷属于合同纠纷吗 债务追偿纠纷属于合同纠纷,连带债务人之间享有法定追偿权。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