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想在农村买一山地做墓地,不知农村的荒山可以买卖做墓地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向当地土地局反映,根据现行的法律来说,原则上是不可以的。承包集体土地属于耕地或林地,如果在上面上面私自建坟墓,一般说,在地面上都有一定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包括大的陵墓,小的如建碑立标志,在墓地范围内就不能不再耕作农作物了。这种行为违反了:1、《殡葬管理条例》(修正本)第十条中禁止占用耕地(包括个人耕地和自留地)、林地作墓地的规定第十五条,在允许土葬的地区,禁止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任何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2、《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中单位和个人不得擅将承包经营的土地,或依法确定给个人使用的自留地、自留山用来建坟的规定。目前每个村里都有自己的“农村公益性墓地”,这个是只能为本村村民提供安葬服务,不能进行买卖。 法律依据:《殡葬管理条例》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禁止建立或者恢复宗族墓地。第十条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一)耕地、林地;(二)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三)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四)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前款规定区域内现有的坟墓,除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墓地予以保留外,应当限期迁移或者深埋,不留坟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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