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二手房产权证一般自受理登记之日起30日内下来。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登记手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等。 法律依据: 《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二条 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 (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