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寻衅滋事笔录是怎样的 |
释义 | 做笔录的方法如下: 1、标题。为询问笔录。 2、询问简况。按规定栏目,逐项记载询问时间、地点,询问人、被询问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工作单位。如询问时另有在场人,也应作出记载。 3、询问内容。采用问答式,如实记录被询问人所提供的证言。 4、核对笔录记载。询问结束后,记录人应将笔录让被询问人过目或向其宣读,如有出入应允许更正。 5、被询问人、询问人、记录人依次签名。 一、寻衅滋事罪的构成是什么 行为人只要有下述四种情形中的任意一种,就构成寻衅滋事罪: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出于耍威风等不健康动机,无故、无理殴打相识或者素不相识的人、手段残忍的,多次随意殴打他人、造成被殴打人自杀等严重后果的等等; 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出于取乐等不健康动机,无故无理追赶、拦挡、侮辱、谩骂他人,此多表现为追逐、拦截、辱骂妇女,造成恶劣影响或者激起民愤的;造成其他后果的等等;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以蛮不讲理的流氓手段,强行索要市场、商店的商品以及他人的财物,或者随心所欲损坏、毁灭、占用公私财物,造成恶劣影响、使其受到严重损失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出于取乐等不健康动机,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制造事端,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引起群众惊慌、逃离。 二、我国对于寻衅滋事罪量刑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损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一)随意殴伤别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谩骂、恫吓别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许恣意损毁、占用公私资产,情节严峻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捣乱。形成公共场所次序严峻紊乱的。 纠集别人屡次实施前款行为,严峻损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能够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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