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房产证,离婚时房产怎么分割 |
释义 | 在没有取得产权证之前,法院一般不会就房产的归属做出判决。 这种情况下,双方只能就房产的归属进行协商,或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等待房产证办下来之后,当事人可以再通过诉讼的方式对房屋进行析产分割。 一、军产房使用权可以继承吗 军产房只要符合以下条件就可以继承。 1、军产房是由国家专门划拨的军事用地,由部队盖建,并且只分配给所属部队的军人使用,使用者每月交纳一定的租金,只有使用权,没有权,不能上市交易,也不能继承。然而,现实生活中却存在大量的出售军产房使用权或居住权的情况。 2、对分配给军人使用的军产房的处理。在军婚家庭中,对于非军人一方,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如果该军产房仅分配给军人使用的话,则法院不会将该房作为夫妻共有房产加以分割,亦不会判决对非军人作价补偿。 3、对转让使用权或居住权的军产房的处理由于目前关于军产房的买卖的法律适用及合同效力的认定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对通过转让使用权或居住权方式取的军产房,法院一般情况下不会判决房屋权的归属,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一方当事人使用。 二、父母参与出资办房产证,离婚时怎么办 父母出资买房,子女离婚后房产分割具体如下: 一、婚前一方父母全额出资的情况 1、登记在一方名下 如果婚前男方父母全款买房,且写的是男方名字,房子就属于男方个人婚前财产,如果夫妻双方没有其他约定的话,离婚时候女方没有权利要求分割。 2、登记在对方个人名下 如果婚前男方父母全款买房,写的是女方名字,一般情况下,也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登记方,或者双方之间有其他相反约定的情况除外。 3、登记在两人名下 如果婚前男方父母全款买房,写的是夫妻两个人名字,则视为对对方50%产权的赠与行为,在没有其他约定或者公正的情况下,视为二人共同财产,房产分割时双方各占50%。 二、婚前双方父母全额出资的情况 1、登记在一方名下 如果婚前双方父母全额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则属于登记方的个人婚前财产,但如果另一方能够提供自己父母支付的房款证明,则可以要求对方以债权关系将部分放款返还。 2、登记在两人名下 在无事前约定及公证的情况下,视为二人共同财产、分割双方各占50%或按照各自出资比例分割,有约定的按实际约定分割。 三、离婚判决时对房产不予处理的情况 1、离婚时还没有拿到房产证 买房的时候夫妻一方婚前支付了部分房款,婚后两个人共同还款。虽然房子不断升值,但是一直没拿到房产证,这种情况法院是不予受理的。只能先住着,有了房产证后再进行起诉。 2、房产证上有第三个人名字 如果房产证上不仅有夫妻双方名字,还有子女或者父母的名字,这时房产又有不同归属。 对于这种情况,法院一般不会将其主动追加为第三人,而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采取以下措施: (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起诉; (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之诉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三、夫妻共同财产房产怎么分割 房产分割方式如下: 1.夫妻双方均认可房产的价值,并能对分配方案达成一致的,只需要互相补差价即可。 2.如果夫妻双方不能对房产分配方案达成一致,且均不愿意放弃房产所有权的,则可以采取竞价取得的方式,即出价高的一方取得该套房产。 3.如果夫妻双方均不愿意取得房产的,则对于该房产可以采取拍卖分割的方式,由双方平分拍卖所得价款。 4.离婚时夫妻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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