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职后的保障是怎样的? |
释义 |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是:参加失业保险并缴费满1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辞职属于主动中断就业,不符合条件,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同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若重新就业、服兵役、移居境外或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等,停止领取。 法律分析 失业后没有获得失业保险金。符合依法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应满足以下条件: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用满1年的; 2、出于非本人意愿原因中断就业的;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而辞职属于本人主动中断就业的行为,不符合以上条件,没有失业保险金。 一、武汉失业保险金领取办理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缴费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备注: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二、关于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1、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2、失业前所在单位及个人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的;3、已经依法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另外,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如果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或者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等,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结语 失业人员在失业后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其中包括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满1年、非本人意愿原因中断就业、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等。而失业补助金的申领条件则包括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满1年、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等。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如果失业人员再次就业、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或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等,将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因此,符合条件的人可以按照规定领取相应的失业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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