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诉了可以撤销投诉。对于轻微的消费权益纠纷,距离投诉时间比较短的,工商部门可能还没有受理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拨打电话的形式撤销投诉。若是消费者在投诉平台投诉的,可以再次登录网站,在投诉界面点击撤销投诉标识。 投诉别人撤销的方法: 1、若是举报还是在处理中,还未做出处理结果之时,举报方可以通过举报入口来取消举报; 2、若是尚在处理期的投诉,可由投诉方进行撤销操作。 3、对投诉已结束的,则需由投诉发注册邮箱发信件至客服邮箱,告知具体事宜申请撤销。 投诉是指权益被侵害者本人对涉案组织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事实,有权向有关国家机关主张自身权利。 所以当权益被侵犯时,可以通过投诉来维护,若是发现有误会的,也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撤诉。 补充: 有权受理单位应根据投诉举报调查报告,区分下列情形进行处理: 1。投诉举报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诉求不予支持; 2。情况属实且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理;需要行政处罚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于查实属于隐瞒生产安全事故的举报,有权受理单位应及时将其移送地方安监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对于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直接受理、调查的投诉举报,其处理决定或行政处罚由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按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予以协助。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