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争议仲裁员是否是公务员 |
释义 | 劳动仲裁会是劳动争议的法定前置程序受理和处理机构,其中工作人员不都是公务员,由劳动行政部门、工会和用人单位代表组成,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 法律分析 1、不都是公务员。 2、劳动仲裁会是劳动争议的法定前置程序受理和处理机构。里面的工作人员不都是公务员,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 拓展延伸 劳动争议仲裁员的职责和权力范围 劳动争议仲裁员作为专业的法律从业者,承担着重要的职责和权力范围。他们的职责包括:接受劳动争议案件的申请、调查和收集相关证据、组织调解或仲裁程序、作出公正的裁决等。在权力范围方面,劳动争议仲裁员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证据材料、传唤证人、进行调查取证等。他们还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对争议双方进行调解或做出仲裁决定,并具有强制执行的权力。劳动争议仲裁员的职责和权力范围旨在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公平,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与发展。 结语 劳动争议仲裁员作为专业的法律从业者,承担着重要的职责和权力范围,他们不都是公务员。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多方代表组成,他们接受案件申请、调查证据、组织调解或仲裁程序,并作出公正的裁决。他们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证据材料、传唤证人等,还可以进行调解或做出仲裁决定,并具有强制执行的权力。劳动争议仲裁员的职责和权力范围旨在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公平,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与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十章 劳动争议 第八十二条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二节 申请和受理 第二十九条 【仲裁申请的受理和不予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十章 劳动争议 第八十三条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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