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不是全国统一的,承德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1、城镇低保月平均标准为382元以上,其中:双桥区、双滦区、营子区、开发区和宽城县、滦平县、兴隆县、承德县每月402元以上,平泉县每月350元以上,丰宁县、隆化县和围场县每月340元以上。 2、农村低保年平均标准为2295元以上,其中:双桥区、双滦区、营子区、开发区和宽城县、滦平县、兴隆县、承德县每年2430元以上,平泉县每年2102元以上,丰宁县、隆化县和围场县每年2000元以上。 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十三条 从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审批工作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拒不签署同意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意见的,或者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故意签署同意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意见的 (二)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贪污、挪用、扣压、拖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款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