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A 治安警察。警察中有大治安的说法,这里说的是狭义的。治安警察是管理查处治安案件/事件的警察,他们一般设置在派出所、及区县级(含)以上公安局治安队、处。治安警察的主要任务是:预防、发现和制止违法犯罪;维护公共场所的治安秩序;管理特种行业;管理危险物品;处理一般违法案件等。 B 户籍警察。通常是指警署、派出所设置专门管理户口的民警,负责该派出所管辖区域内的户口工作。户籍警察的特殊任务就是管理户口,包括户口登记、户口迁移、有关身份证的管理问题等。 C 刑事警察。狭义的刑事警察是指刑警队的警察。广义的还包括经侦队等。主要任务就是侦查刑事案件,日常听说的有盗窃、凶杀、诈骗、拐卖妇幼等犯罪案件。 D 交通警察。交通警察是以交通警察队的形式建制的,交通警察的特殊任务包括:指挥交通;预防、处理违章和交通事故;管理车辆和驾驶人员。 E 巡逻警察。这个警种有的地方和交通警察合并的,叫交巡队,巡警设置的目标是“一警多能,一警多用”,所以巡警的任务范围十分广泛。巡逻警察执行任务的形式就是巡逻,他们可以用多种多样的方式在自己的辖区内,昼夜巡行、观察,让民众安心生活。 F 外事警察。接触的通常是指出入境事务的警察。通常是这公民办出境通行证、因私护照(因公不是在此)并进行管理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二十二条 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等活动,参加; (二)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 (三)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 (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 (五)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 (六)敲诈勒索或者索取、; (七)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 (八)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 (九)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 (十)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 (十一)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 (十二)其他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