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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河南省晚婚晚育产假规定2021?
释义
    回答:产假,是指女性职工在生育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为分娩前半个月至分娩后的两个半月。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河南省的女职工基础产假为98天,产前可以休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孩子,增加产假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根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河南省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的产假的基础上,另行规定了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七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温馨提示:产假长短根据不同的情况及地域会有所不同,您详细可以参考《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及《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 普通案例165篇 )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七条 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七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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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7 14:4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