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检察院民事监督有期限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有,申请监督期限两年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 第十九条 第一项 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应当在人民法院作出驳回再审申请裁定或者再审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两年内提出。该期间为不变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延长的规定。但人民检察院依职权启动监督程序的案件,则不受前述期限的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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