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每年的医保什么时候交 |
释义 | 农村合作医疗和补充医疗保险在每年的11至12月份缴纳和投保,然后该保险在次年1月1日起生效。农村合作医疗和补充医疗保险均在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有效年度,都以户为单位,每年一次性缴费,由农民交到村民委员会或镇政府合作医疗办,也可以由村、镇干部上门收取。此外,其他医疗保险的,则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制,只要在当月缴纳医疗保险费用的,次月即可生效。 医保每缴纳时间如下: 1、城镇居民医保费集中缴纳时间:中小学阶段学生和在校大学生为9月1日至10月30日,老城镇居民、一般城镇居民和少儿童为11月1日至12月31日。但每个省市可能会有一些调整,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2、未能在集中缴费时间参保缴费拖至次参保缴费的,其缴费标准是:1-5月份参保缴费的,按当度个人缴费标准缴纳,6-10月份参保缴费的,按当度城镇居民医保个人筹资总额缴纳。11月份以后,不再受理当度参保缴费。当度参保缴费的城镇居民医保待遇享受等待期为2个月; 3、城镇居民参保缴费后,中断缴费的,再次参保缴费时,不再补缴中断份的医疗保险费。 综上所述,城镇居民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时间一般集中在一十一月1日至一十二月三十一日,未能及时缴纳的,可以在1-5月份参保缴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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