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所有费用都是先用交强险限额赔偿,交强险赔偿不分责任比例。交强险限额不够的才按比例用商业三者险或侵权人本人承担。营养费一般不会支持,如果没有明确的医嘱或诊断证明说需要加强营养,就不会给营养费,只会给住院期间的伙食费,大约是20-50元/天,各地标准不一样。如果支持营养费,营养费和伙食费使用同样的标准。伙食费是在交强险的11万元限额里的,而营养费是在医疗费用的10000万元限额里的很容易超额。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